关于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
发布时间:2020-07-21 16:40:17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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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

20191121日)

临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姚晓东

主任、各位委员:

下面,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领导汇报我院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是职责所在也是立身之本。进入新时代,面对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县检察院新一届党组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效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制定了两抓、两调动、两个不出问题,实现一个中心目标“321”工作思路,即:抓规范化建设、抓纪律建设;调动党组积极性、调动干警积极性;做到干警不出问题、案件不出问题;实现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的中心目标从而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带领全体干警以良好的精神面貌、饱满的工作热情深入推进法律监督工作。我们牢固树立法律监督不是谁对谁错的零和博弈,而是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促进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格局,法律监督向着更加全面、协调、充分的方向迈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规范有序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贯穿始终,刑事检察监督更加坚强有力

工作中,我们始终严守罪刑法定、客观公正、疑罪从无原则,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切实维护了法律权威。

一是侦查监督方面,既监督应该立案而不立案,也监督不应该立案而立案,还监督侦查活动违法问题。今年以来,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74492人,批捕295363人,不捕7212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31775人,起诉479663人,不起诉611人。法律监督方面,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3件,纠正漏捕3人,纠正违法7件次,追诉4人。召开检委会59次,研究案件125深入落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自愿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从快、从宽处理,加以适当的社区矫正,使之能够融入社会,不对社会造成危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恶案件2249人,其中认定涉恶且批准逮捕案件927人,不批准逮捕11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679人,起诉951人,提起公诉人数位居全市第五,实现了快捕快诉。2009年以来,被告人吴某波、吴某、吴某周、吴某谦等8人相互纠集、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把持村务,欺压群众,实施多起违法犯罪行为,扰乱和妨害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我院依法提起公诉,1113日,吴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相关工作经验被高检院工作简报转发。

二是执行监督方面,既监督刑罚执行活动,也监督对被监管人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活动,共监督纠正监管违法18件次,监外执行违法15件次,羁押必要性审查63件,财产性执行违法6件,审查起诉罪犯又犯罪案件3件。

三是职务犯罪办理方面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后,我院职能部门由之前的20多个合并为8个部门,包括5个业务部门和3个综合部门,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反贪等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后,检察机关保留了部分侦查权,保留的这部分侦查权主要是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益、损害司法公正14类犯罪,我院上级检察院指定参与侦查、发现和提供线索。并办理同级纪委监委移交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今年以来,审查逮捕县纪委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810人,起诉66人。1118日,我院受市院指定,立案查处临沂市公安局看守所民警梁某金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一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是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方面,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022人,审查起诉案件2227人,附条件不起诉24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办案特殊制度,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12人次,申请法律援助4人次,开展社会调查5人次,封存5名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案件进展情况告知11人次,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人,发放救助金1万元。持续监督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县教体局召开座谈会,开展交流探讨;分别与县公安局、县教体局会签文件,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五是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我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意见》,设立派驻县工商联检察工作站,不断完善服务措施、调整工作重点、拓展服务领域。对于涉民营企业案件,我们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疑罪从无的检察理念,没有简单的“入罪即诉”、“一诉了之”,而是充分考虑案件办理会对企业发展造成哪些影响,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考虑民营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让违法但犯罪情节较轻的企业不致于因为“老板”被追诉而彻底垮掉。山东某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判决一案,我院在充分听取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考虑到该公司属于民营企业,职工人数较多,且公司法定代表人到案后,已履行全部还款义务,依据刑诉法相关规定,从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考虑到如果入罪即罚,那么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将会降低,对今后企业的发展会造成很大影响,甚至会造成企业倒闭,企业员工也将面临失业的风险。因此,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林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对涉案人员进行了法治教育,让其充分吸取教训,做到守法经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二、坚持把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贯穿始终,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加快推进

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不断拓宽思路、积极作为,推动完善抗诉、检察建议、纠正意见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实现了创新发展。

一是民事检察监督方面今年以来,依法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4件,法院裁定再审案件2件,再审改判案件2,提请市院抗诉案件2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5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3件,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7件,有力维护了法院裁判的既判力。

二是行政检察监督方面我们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形式灵活、易于接受的优势,依法提出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案件17件,已到回复期限的全部收到回复县农业农村局徐会社局长、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王正河主任专门来我院就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复,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对于生效行政裁判案件,我们始终坚持精准、务实的原则,主动做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工作,力争做好一件影响一片,今年依法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

三是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监督方面重点针对违法送达、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等审判程序违法行为,以及明显超标的执行、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等不当执行行为,展诉讼违法调查案件3件,执行监督案件2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案件4件,法院全部采纳。我院依法受理的张坤申请执行监督案,县法院在张坤已申请查封被执行人李光所有的临沭县矿泉水销售有限公司房地产及机器设备期间,因李光及其公司涉及的另一起借贷纠纷,在债权人只申请保全了李光在其公司享有的70%股权的情况下,拍卖了该公司房地产及机器设备,属于执行行为错误,遂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县法院立案审理后,裁定执行行为违法,予以撤销。

三、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工作中,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论断,自觉把公益诉讼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积极扩大公益诉讼影响力。

一是关注民生热点。积极回应群众对青山绿水、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期待,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办案,依法监督,努力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看护人。先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为蓝天助力 与河()长同行等专项检察活动,收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线5件,立案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相关行政单位均认真整改。针对我县辖区内“美团”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提供者,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存在未公示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未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有关部门未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导致网络餐饮服务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我院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该建议均被采纳。我县饮用水水源地凌山头水库、西盘水库以及西盘河进行实地调研,对省环保督察组重点督查的项目山东信科环化责任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钡渣未及时处置情况,临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苯甲醛生产车间爆燃事故后,产生的危险废物未及时处置情况进行回头看督查,助力临沭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用法治方式守护临沭的碧水蓝天。

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公益诉讼。邀请县大人代表、县政协委员出席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活动,现场宣读检察建议书,就县教体局、县交警大队对辖区内未满16周岁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等履职不到位、适用法律和建议整改内容等进行释法说理、证据展示,被建议单位均表示积极整改。参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交通安全,引导全社会关注关爱未成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等方面提出很好的意见建议。

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以来,我院共办理行政诉前程序案件39件,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37件,涉及河(湖)违法案件4件,其中,涉及饮用水源地保护案件2件,涉及河水污染案件2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件,法院均已判决,全部支持了我院的诉讼请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件,1诉县环保局未依法全面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已开庭审理。注重加强公益诉讼宣传,通过两微一端、上法治课等方式,广泛宣传公益诉讼职能,扩大社会影响力。今年4月份,我到县委党校,向县青干班学员介绍了新时期检察职能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的理念还不够深入,重办案轻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情况依然存在。二是全面强化法律监督主业发展不够平衡,监督职能履行不够充分,重刑轻民问题也还存在,行政检察监督较为薄弱。三是法律监督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监督手段、监督刚性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监督质效与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四是监督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监督纠正的多是程序性的违法行为,发现纠正深层次、隐蔽性较强违法行为的能力仍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加强研究,下大气力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全面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继续深入推进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以更大力度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积极适应捕诉一体办案要求,健全完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质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把关作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健全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繁简分流、退回补充侦查说理等制度,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决守住不发生冤假错案的底线。认真履行部分案件自行立案侦查职责,促进解决违法办案、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以更大力度做强民事检察监督。把生效裁判监督作为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出成效,着力强化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和虚假诉讼监督,聚焦民间借贷、违法调解、保险理赔、房产转移等虚假诉讼多发领域,依法惩治虚假诉讼行为。借助专家学者、律师和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外脑的作用,实现深层次突破,在新起点上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三是以更大力度做实行政检察监督。把强化行政诉讼监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健全案件线索发现和审查机制,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全面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有序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尽快补上这块弱项和短板。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分析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度缺失和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依法行政。注重加强行政检察宣传,通过两微一端、举办宣传周等方式,广泛宣传行政检察职能,扩大社会影响力。

四是以更大力度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进一步丰富和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在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基础上,探索在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安全和互联网等更加广泛领域开展公益保护。充分运用督促起诉、支持起诉、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等方式,扎实组织开展为蓝天助力,与河(湖)长同行检察专项行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增强办案效果。

五是以更大力度加强监督能力建设。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围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布局,着力培养各监督领域的拔尖人才。认真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积极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充分发挥在司法办案中的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实战化练兵比武活动,促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我们将以此次专题调研为契机,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改进作风,扎实履职,始终牢记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质效,努力为加快建设和美幸福临沭作出更大贡献